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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05     作者:   点击:[]

各院(系)、处、直属单位:

   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》(学位中心[2016]42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学科范围

中医学、中西医结合、中药学、药学共4个一级学科。

二、填报评估材料

    1、学校登录评估系统,查看我校各学科账号密码,并告知相关参评学科。

    2、各学科登录评估系统,填写《简况表》和《信息表》,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学位中心会定期汇总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,请在填报时及时关注评估系统中的《常见问题说明》。

   3、学校审核、修改各参评学科的填报信息,确认后统一提交至学位中心。

   4、学校通过评估系统打印各参评学科《简况表》、《信息表》与本校《参评学科汇总表》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     5月6日  召开学科评估工作布置会与培训会。

     5月7日-22日  各学科填写《简况表》和《信息表》。

     5月23日-28日  学校审核,修改填报信息。

     5月29日  学校上传填报信息至教育部学位中心。

     5月30日  学校通过评估系统打印各参评学科《简况表》、《信息表》与本单位《参评学科汇总表》,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学位中心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    1、思想高度重视。要以评估为契机,寻求学科优势特色,以评促建,为“双一流”建设奠定良好基础。
     2、认真对待评估。评估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头绪多,要站在对学科负责、对学校负责的态度,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保证工作质量。
     3、保持高度敏感性。根据第三轮学科评估经验看,本轮评估结果或与今后经费、政策支持紧密结合,或与国家统筹推进“双一流”建设紧密联系。各高校尤其是省属高校,要保持高度敏感性,争取主动。

 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展规划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5月5日

 
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16年学科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做好我校中医学2013年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自行评价工作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