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第十五届濒湖论坛讲座计划申报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2-23     作者:   点击:[]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活动,通过举办高水平学术报告,推动一流学科建设,学校拟于2021年3月-11月举办第十五届濒湖论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讲座形式

本届濒湖论坛讲座采用线上、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2.申报安排

①年度计划申报:请各学院结合自身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安排,申报本年度学术报告会计划,并填写《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濒湖论坛安排申报表》。

②讲座前申报:请在每个月二十号之前,将下个月需开展的学术报告的具体时间、主持人、主讲人个人简历及照片,提交濒湖论坛组委会。

3.申报材料报送要求

请于2022年3月3日(周四)17:00前,将《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濒湖论坛安排申报表》交发展规划处(明德楼B304室)。

②计划于3月开展的学术报告,请同时提交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濒湖论坛申报表》、主讲人个人简历及照片。

③上述材料均需交纸质版一份(签字盖章),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fgchucm@hbtcm.edu.cn

4.其他说明

①请按学校《关于印发<湖北中医药大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座谈会、讲座及论坛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 (中医党[2021]27号)相关规定,在开展讲座前完成办公系统(OA系统)审核工作。

②财务报销时,需提供参会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。

③采用线下的方式举行学术讲座,需按学校防疫指挥部办公室防疫要求提供:《关于********活动的报告》(包含附件:******活动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;需提供参会人员情况:如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是否达到约90%以上,参会前14天是否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、途经史及体温检测,是否有与确诊、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)

联系人:夏炜

联系电话:027-68890227

附件:

1.《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濒湖论坛安排申报表》

2.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濒湖论坛申报表》

3. 校外人员所得劳务报酬代扣代缴所得税申报及发放表

发展规划处

2022年2月23日


上一条:关于制定2022年度各部门目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成立第五届校学术委员会及院(系)分委会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