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):
为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,加快我校学科建设步伐,根据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(试行)》(中医校字[2014]134号)、《湖北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团队奖励性绩效考核指导意见(试行)》(中医校字[2015]169号)文件精神,结合人事管理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院(系)内涵建设奖励性绩效考核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将开展2017年度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考核范围:
列入各院(系)内涵建设绩效分配范围的各级重点学科。学校重点学科清单见附件1,供参考。
2.考核的组织与实施:
(1)各相关学科年度绩效考核由相关学科建设依托管理院(系)负责组织实施。
(2)各相关学科按要求据实填报《湖北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表》(附件2),院(系)按(中医校字[2015]169号)文件中列出的“考核指标体系”(附件3)组织开展学科考核工作。
(3)各院(系)请于11月27日17:00前完成考核工作。将考核结果汇总表(附件4)、各参评学科《湖北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表》纸质材料各二份及电子版材料报发展规划处。
(4)支撑材料由院(系)或学科留存备查。
(5)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科比例不超过10%。
附件:1.湖北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一览表
2.《湖北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年度绩效评价表》
3.湖北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考核指标体系
4.院(系)2017年度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
湖北中医药大学发展规划处
2017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