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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学院目标管理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1-17     作者:   点击:[]

    为了做好2020年学院目标管理终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考核内容与标准

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2020年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,对各学院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。

二、考核工作机构

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,同时,根据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关联、交叉的原则组织考核,具体如下:

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,由组织部、学工部、团委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、科学技术处、发展规划处、人事处、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、教师发展中心10个相关职能部门构成,其中组织部牵头“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”考核工作(考核小组包括统战部、纪委、宣传部、团委、工会、学校办公室、保卫处、档案馆)。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,负责与目标管理办公室及各学院协调考核相关工作(见附件1)。

三、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

    考核工作定于2020年11月20开始至2020年12月下旬,分为自评自查、考核评分、结果核定三个阶段:

(一)自评自查

     时间:2020年11月20-11月30

各学院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查,于2020年11月30日前,提交《自评打分表》、《自评报告》(含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”支撑材料)1份,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提交发展规划处B304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514300@qq.com。

    《自评报告》要求简洁明了,对一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总结。要对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”的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评,并提供支撑材料。对量化指标的目标任务,需写明完成情况,以供核实;对定性指标的工作目标,需介绍工作进展和可衡量的工作水平、成效显现度。

(二)考核评分

各相关职能部门于2020年12月15-12月25日对学院进行考核评分,提前与学院商定考核时间,现场查看支撑材料,并对所负责考核内容的“基础工作指标”和“贡献指标”进行初评打分。12月28日前,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考评结果填写《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评审表》,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,提交发展规划处B304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514300@qq.com。

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”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分。

(三)关于一票否决指标的认定

指学院班子成员涉及到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的,该部门综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。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由纪委、组织部、人事处(党纪政务处分)、保卫处(安全责任事故)、教务处(重大教学事故)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予以认定。

(四)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兑现

1.目标考核结果的认定

目标管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整理汇总并反馈至各学院,各学院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。

2.目标考核结果的兑现

按照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》(试行)执行。

    四、考核工作要求

    (一)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,做好自查和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,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组开展考核工作。

(二)各学院要注意考核工作时间节点,严格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开展工作,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。

(三)考核工作组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正公平的原则,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。

工作联系人:黄涵   电话:68890227

 

 

附件:1.考核工作组组成情况

2.学院自评报告格式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中医药大学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1月1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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